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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商务签证-北京领区

日本商务签证-北京领区

  • 价格:¥600元
  • 办理时长:6-8个工作日
    有效期:3个月
  • 停留期:15天/30天/90天
    入境次数:单次
  • 面试:
    入境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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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预定须知

温馨提示

预订流程

  • 在职人员
标示为* 的为申请签证必须材料,其他材料可视个人实际情况提供,提供越多越有利于出签

一、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 01、签证申请资料表;
  • 02、有效期6个月以上的护照原件;
  • 03、2张近半年内拍摄的4.5*4.5cm白底彩色照片;
  • 04、户口本复印件,户口信息页复印齐全;
  • 05、单位出具的派遣函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可提供模板下载);
  • 06、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07、居住证或暂住证等居住证明(只限于户口不属于当地管辖区域内的申请)。

二、日方邀请单位应提交的材料:
(注)原则上邀请单位应为法人、团体、国家或地方政府。但是,当大学教授以公务为目的进行邀请时可以认定为邀请单位。

  • 01、招聘理由书:申请人为两人以上时,请将其中代表的个人信息填写在招聘理由书上,另外做成一份全体申请人的名单表,与申请材料一起提交;
  • 02、停留日程表,请尽可能详细制作;
  • 03、身元保证书:以业务为目的,且邀请人为日本政府省厅或者是国家独立行政法人的研究机关的科长或大学教授或副教授级别以上的人时,可以省略身元保证书,申请人持因公护照也可省略身元保证书。
  • 04、已登记注册法人的单位,以下材料中的一项均可:
    (1)法人登记誊本原件(发行后3个月以内)
    (2)日本上市企业的话,可提供「会社四季报」(最新版)的本企业部分复印件
    (3)公司・团体的概要说明书
    (4)简介书或者宣传册等可说明邀请机关情况的概要资料。
签证说明

日本签证领区(以申请人长期居住地为划分依据):
北京领区:北京、天津、陕西、山西、甘肃、河南、河北、湖北、湖南、青海、新疆、宁夏、西藏、内蒙古
上海领区:上海、安徽、浙江、江苏、江西
沈阳领区:辽宁(除大连市)、吉林、黑龙江
广州领区:广东、海南、福建、广西
重庆领区:重庆、四川、贵州、云南
青岛领区:山东
香港领区:香港、澳门
日方出具的材料有效期为3个月;
签证的有效期为三个月,根据申请情况发给停留期间为15天、30天、90天的签证;
日本签证政策不稳定,使领馆有权利要求补充材料。

预订须知

  A. 签证属于特殊商品,我司会按使领馆的要求为客人准备最合适的送签材料,确保您的材料有最高出签可能,但所申请的签证是否成功,取决于使领馆对资料的审核,若发生拒签,请申请人自然接受结果,并放弃追究本公司任何责任的权利

  B. 我司在收取申请人资料后,经二次审核发现不符合签证申请资格的,保留作出不予受理申请人签证申请决定的权利

  C. 申请人需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如因隐瞒曾有不良记录,或从事非法活动,被相关部门查处或有滞留倾向拒签,我司不承担责任。请申请人特别注意诚实信用的原则

  D. 网上公布的办理周期、停留时间、签证有效期等均系基于以往经验的预估时限,并非确定承诺,准确时限以使领馆实际审批结果为准。获得签证前切勿先行支付机票、酒店费用,以免因签证问题产生费用损失,否则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如您提供了机票、酒店预订单申请签证,请勿在获得签证前取消或修改预订,否则可能对签证结果产生影响

  E. 如果您的护照在办理过程中丢失,每本赔付1000元

  F. 订单生效后如欲中途取消签证申请,则在已经将您的签证申请送交使领馆的情况下,您已经支付的订单款项将不予退还

  G. 依据使馆要求,签证申请人在送签或归国后,如被使领馆要求参加面试或面试销签,签证申请人必须配合使领馆完成面试工作。如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面试或面试销签,一切后果由签证申请人自行承担

  重要提醒 :在办理签证期间,护照持有人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即不在中国大陆)或办理人所要办理的国家(地区)签证在有效期内、签证逾期未进行签证注销、没有出入境章(和出入境记录)的情形下,我公司一律不予办理,如遇此情况我们将提交有关部门处理,敬请见谅。

 

温馨提示

  1、请根据自身的行程安排尽早办理签证,以免因领馆工作日不稳定而影响出行;

  2、资料的真实性是使领馆审核的最关键的因素之一,请申请人确保提供真实的申请资料;

  3、如因您提供的任何用于签证的材料、信息等不准确或互斥造成的签证问题,125签证信息平台不承担责任;

  4、在预定前建议先查看签证办理范围,是否符合办签要求;

  5、请按照实际出发日期下订单,如由于提供错误的出发时间导致行程受阻责任须自负;

  6、请务必确保您的护照在归国后仍有半年以上有效期,并且至少留有两页空白签证页;

  7、在办理签证期间,代办机构可能会根据您的材料情况要求补交其他材料、增收担保金或予以劝退;使(领)馆有可能根据客人所提供的资料进行电话抽查,也可能会针对您的实际情况,要求补交其他材料,或延长签证受理时间,您须及时补交,否则有拒签风险(此情况由使(领)馆决定,我公司无法干预);

  8、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在职证明、存款证明以及关系证明等原件均不退还。如有需要,请自行提前准备好相应材料复印件,一旦送签,代办机构将无法提供;

  9、使馆在审查签证时,可根据个人情况要求提供以上没有提及的其他补充资料,申请人被通知补充其他资料并不表示其签证就能够确保自动颁发;

  10、请您理解,提供完整材料并不能作为获得签证的保证,最终签证结果将由申请国领馆决定;

  11、您所申请的签证是否可以成功,取决于相关国家使(领)馆签证官的直接审核结果;若最终发生拒签状况,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12、请在收到出签护照后仔细查看签证有效期,并在有效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按时归国;

 

预订流程

  1、选择签证

  2、准备并邮寄签证材料

  3、机构审核并制作申请资料

  4、机构送签

  5、机构取签并返还签证材料

  6、客户取签,并核对签证信息